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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訊息
Apr 06, 2021
本週稅務要聞3/30-4/6
稅務訊息
Apr 06, 2021
外國人申報所得稅 三重點

外僑在台報稅時,要注意居留天數、境內所得認定,以及提前離境規定等三大重點,以免不慎漏稅觸法…(文章出處:經濟日報

地主出租空地供人蓋房取得所有權須繳契稅

租客希望蓋房,但是最後房屋產權,卻約定由地主取得的情形,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這種模式視為買賣的一環,屬於契稅的課稅範圍,須按6%稅率申報納稅…(文章出處:經濟日報

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創造三贏

將四人以下企業勞工強制納保,當然讓職災保險保障擴大;立法除建立職災保險機制,也建立職災預防、職災後職能重建的機制,給付行政程序、金額,比以往對勞工更有利…(文章出處:經濟日報

包租代管配合囤房稅

囤房稅可能抑制房價、迫使屋主把房子拿出來,預期目標未必有效,還可能加重都會區年輕租戶房租承擔,「避免副作用發生,才是推動稅制的前提要件…(文章出處:經濟日報

屋頂裝光電板 不加徵房屋稅

有意投資綠電的民眾不必擔心,在頂樓裝設太陽能光電設備,不會增加房屋使用價值,因此不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…(文章出處:經濟日報